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买房 > 上海买房风险 > 请问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判决给对方是否,再次购买是否会记入房屋数量[上海]

请问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判决给对方是否,再次购买是否会记入房屋数量[上海]

请问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判决给对方是否,若再次购买是否会记入房屋数量? 本人名下2套房, 1套与父母共同产权,(人均不足34), 另1套是婚后买的,现在法院判决房产归我.未成年小孩也归对方 若我将目前的1套房产卖掉,再次买入时,是否会计算未成年子女的房产,应为对方可能近期会为小孩购买房产,谢谢指教 若未成年子女的房子计入总的房产数量的话,我是不是会被限购??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您好,只要您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可申请贷款 : 1、购买本市自住的产权房,首套住房或者二套改善型住房;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若您卖掉您名下一套住房,那么您剩下一套住房。对于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以借款人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反映实际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根据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统计资料,去年上海市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5.1平方米)。 因此,您目前剩下一套是与父母共有产权房子,您一人(单身状态),未成年子女是判给对方,在计算借款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时,只能以您一人计算,未成年子女是不计算在内的。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