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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申请经适房吗?[西安]

我是上大学后,户口迁到西安,2006年毕业户口在西安市省人才管理中心托管,2008年结婚后(老公是西安市未央区城中村人),户口遂迁入老公家。我俩收入都不高,城中村拆迁的房款基本用来还债,安置房也在他母亲名下,他弟弟没有工作,房子将来要留给他弟弟,所以我俩没有房住,从拆迁到现在一直在租民房,我想请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经适房吗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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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根据最新实施的《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包括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二)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三)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低收入线标准;(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是指具有本市新城、莲湖、碑林、雁塔、未央、灞桥、长安区非农业户口(学生学校集体户口除外);住房困难户是指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其中租赁公房视同申请家庭已拥有住房;低收入线标准由市政府每年公布(目前标准为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12486元年)。       如果您的家庭同时符合以上条件,可以申请购买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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