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我的住房贷款已提前还清,据说还可以再提取一次公积金余额。有这样的政策规定吗?
我的住房贷款已提前还清,据说还可以再提取一次公积金余额。有这样的政策规定吗?
全部1个回答
-
您好,职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购房贷款本息的,应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凭证原件。房屋坐落地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还应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在该房屋坐落地的证明(户口簿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实际工作地证明)原件。提取额度:职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提前还款凭证所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提前还款金额。办理提取时请将以上材料及提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单位经办人办理。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