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共有人,可以一起来逐月还贷吗??[厦门]
2004年以父亲的名义购买一套商品房(当时他已经59岁),但实际首付款和按揭者都是我本人,每月还款1550.00元,但父亲的退休金才1100.00元,产权证上未填我的名字,但银行要求必须以我的名义和银行签订,为和银行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否则不批此次商品房贷款. 我现在能提取公积金来抵按揭吗?是否要做公证或是赠与处理呢?有什么可行性的办法,请你帮忙!!!否则无法负担过重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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