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合贷款额度和首付比例的咨询[海南]
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现有如下购房情况咨询,烦请您方便时解答: 1本人和本人父亲已经签订认购书,购买一套已可以交付使用的新建商品房君悦府,房屋总价157万元。尚未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正在等待开发商通知。 2本人已经在3月8日支付了房屋总价百分之三十的首付款,45万余元。 3本人月工资原税后9600元,现3月升职加薪后每月税后14600元,但每月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合计仍然是1200余元,现公积金余额40000元左右。 4本人现名下有一套2013年通过纯商业贷款购买的45平房屋,总价38万余元,现月供2100余元。 5本人父亲还有五年退休,现每月公积金1200余元,公积金余额16万余元,月工资7000余元。 现本人的问题如下: 1本人父亲是否可以作为组合贷的贷款人? 2贷款年限我申请三十年是否满足?因为如果按商业银行三十年贷款额度计算,我的月供应该在5000元左右。 3作为第二套房,我按照百分之三十付的45万元是否满足贵局申请组合贷款的首付政策要求,是否还要增加首付才能批准公积金贷款?如果增加是需要到多少才能申请? 4我是否能够申请50万元的贷款额度,是不是只有夫妻才能申请70万元,父子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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