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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算首套以及满五年的问题[上海]

您好,有两个问题向您请教: 1、2009年用纯商业贷款买过一套小房子,写的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贷款的主贷人是女方,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是2009年。2012年因离婚将房产证上男方的名字去掉了,新的产证上登记日期是2012年。请问出售这个房子的话,是从2009年还是2012年开始算满五年呢? 2、出售这套小房子后希望改善买一套房子,因为女方从未申请和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但曾用公积金冲还贷(商业贷款),不知道如果买房的话能否申请纯公积金贷款(首套)?最高可贷额度是多少?如果公积金贷款不够,需要使用组合贷款(公积金+商业贷款),还能否作为首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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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6 热心网友

    1、房屋出售年限计算不属于公积金贷款业务范畴,请详询当地房管部门。 2、申请纯公积金贷款,只要借款人家庭在本市名下无房,可以认定为首套房,购买首套房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申请组合贷款的话,房屋套数的认定以贷款银行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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