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产网 > 合肥房产问答 > 合肥贷款 > 合肥住房公积金 > 我用他人公积金买房,产权登记人为他人,共.

我用他人公积金买房,产权登记人为他人,共.

我用他人公积金买房,产权登记人为他人,共有人是我们家三口,现公积金已还清,我现在能要求他人无条件去名吗?注:当时对还公积金有口头约定,对产权以及公积金还清后无条件去名没有进行过任何口头和书面的约定。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似****7 热心网友

    你好!口头协议也有效,你可以要求对方办理过户手续。以上解答,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