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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市的使用权-因为认识没签订合同,已经租用了五年的门市房,因为今年房东要涨价,由原来

因为认识没签订合同,已经租用了五年的门市房,因为今年房东要涨价,由原来的一万五千元,涨到两万元,我告知左右房租都没涨,交给他一万五千元,他当时嫌少不要,我们告诉他先拿着,如果左右都涨时咱在说,过了几天他又来说不要两万了,要一万八,要补剩余的三千,我们跟他商量今年就别涨了,要涨明年给他涨,他一会说要两万,一会又说要一万八,说明房租可以协商,正在洽谈当中,房东要收回房子,理由是我违约,主要原因是房东把自己现在使用的另一处门市房以十万的高价租出,现在没有地方经营,所以要用我现在使用的门市房,要我一个月期间给他倒房,我是做品牌代理的,去年因为品牌形象经过房东同意,又进行了二次装修,包括牌匾,和外面台阶的大理石,以及货柜,他同意给我补偿,天天催我倒房子,我在无奈之下,开始甩货,10多万的货,只甩了1万多点,房东看我甩完货了,正好他给我规定一个月的期限到了,房东来让我倒房,谈损失时只答应给我两万,我不同意,我做牌匾花了一万六,铺台阶又花了一万多,货柜5万多,还有装修棚顶,包括二楼的地板,我的损失太大,这些只是硬件损失,潜在的损失更多,我没同意,房东现在把我告上法庭,当时房东还威胁我说,如果上法庭我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刘程林 经纪人

    这种情况看来也只有上法庭了,所以以后一定不管是陌生人还是熟人,都要签合同,白纸黑字写清楚,这样就算上法庭,你也有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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