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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和开发商与去年全款买的房子,因为整.

我已经和开发商与去年全款买的房子,因为整体未办产权证,正好赶上开发商有欠款,法院拍卖我买的房子也在拍卖之列,我的购房合同等手续齐全。请问该如何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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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批复》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承包人的工程价款享有法定的优先权,这法定优先权优先于登记抵押,那么在法定优先权都不能对抗买房人的情况下,登记抵押又怎能对抗支付了全额房款的买房人?据此,我们认为本案中银行所获得的抵押权不能对抗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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