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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要修公路,拆迁房屋,合同已经签,但修.

我们这要修公路,拆迁房屋,合同已经签,但修路的时候从我们门前过,没有拆迁房子。我们这要修公路,拆迁房屋,合同已经签,但修路的时候从我们门前过,没有拆迁房子,我们的房子在签合同后里面的家具什么的都搬走了,这样我们还有权利向拆迁方要拆迁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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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热心网友

    你好!可以。先对损失进行评估,然后依法索赔。对方拒绝的话,可以向对方寄送我们制作的律师函。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律师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它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以上解答,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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