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换工作以及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的认定[上海]
谢谢管理员同学的回复,我有个补充问题,今天才看到的关于封管和启封的问题,如果我在换工作期间(5月和6月)出现短暂的几天封存和启封的过程,就是说,如果A公司给我暂时封管,B公司紧跟着给我启封并缴纳6月份的公积金的话,但是在缴纳月份上是连续的,是否也可以认定为是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谢谢! 描述:我现在从A公司换工作到B公司,约定在5月26日到B公司上班,我在A公司的公积金已经缴纳连续2年以上了(差不多2万左右),如果换工作以后,5月份的公积金可以在6月20日左右由A公司(A公司发放工资一般在次月10日,公积金社保等在次月20日左右)缴纳的话,B公司开始为我缴纳6月份整月的公积金(可能是在7月中旬左右),以后B公司就按照一般程序为我缴纳公积金。 补充:B公司的缴纳额度和A公司不完全一样,可能会少一点,大概在目前1680元(840+840)的基础上上下浮动10%左右。 问题:如果我到8月份以后有公积金贷款需求(这时候已经在B公司缴纳了几个月公积金了),是否是连续缴纳? 排除其他因素,仅仅因为此次换工作是否会影响到我的公积金贷款以及贷款额度? 因为事关重大,所以说的比较细致,还望您不要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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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您的住房公积金末次缴存年月为2014年3月,如您现在单位正常为您缴纳2014年4月和5月的住房公积金后,将您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新入职单位。新单位再正常帮您缴纳2014年6月份的住房公积金,中间不出现住房公积金断缴现象,也就是说每个月都有连续正常缴存的记录,那么将视为连续缴存,可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本帖最后由 bbsadmin_szy 于 2014-5-14 21:4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