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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购房提前还清本金还能继续提取公积金吗-广州

本人在广州工作,在广州缴存公积金,2008年在江门购房,时间10年当时申请了江门10万的公积金贷款,现在想提前还清本金。请问:提前还清后,还可以继续提取广州的公积金吗?另:如果现在还清了江门的贷款,在广州再购买一套住房,还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需要什么条件?有什么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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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1 热心网友

    您好! 一、 只要符合我市现行提取规定且资料齐全,职工购房可申请提取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职工以按揭购房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在还款期限内提出首次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已办理首次提取,若贷款提前还清,也可继续通过该房屋申请办理;若从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首次申请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不能通过该房屋申请办理。 二、在目前贷款政策下,职工在结清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三个月后且符合以下贷款条件规定,可购买自住住房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①具有有效居民身份证,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近期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 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近期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③有购买住房的合同; ④购房首期付款符合规定比例; ⑤所购房屋可用于抵押; ⑥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⑦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 暂停发放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政策若有变动,请留意公积金中心公告。 谢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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