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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已经离婚了想在杭州买房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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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地人在杭州购房的条件:自2017年3月3日起,富阳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纳入限购范围,即在市区范围内(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统一执行限购措施。《通知》明确,调整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须提供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要求,由原有“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1、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名下无杭州房产;2、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需提供的材料:非杭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杭州买房应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户籍证明,购房人签字确认的《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报表》,以及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住房拥有情况证明,应分别向税务、社保及房产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出具。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对购房人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凭核对后的相关资料统一至房产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开具《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此后才能与购房人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或代理签订二手住房转让合同,并向房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产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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