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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赔偿 我在2000年办理了土地出让合同,当时以40元平米在土地局办理的出让合同,2005年拆迁,土地局不给补偿,只退还本金扣除使用年限,我想不明白,我们小区的房价在

我在2000年办理了土地出让合同,当时以40元平米在土地局办理的出让合同,2005年拆迁,土地局不给补偿,只退还本金扣除使用年限,我想不明白,我们小区的房价在我们当地是最高的,纯属商品房开发,但土地局总是以公共利益不给赔付,一直拖到现在,当时这快地拍卖时土地局即没有和我们协商也没通知我们,就又把地出让给开发商显然是违法的,我门共57户拆迁户到现在也没得到补偿,我们该怎么办,集体去北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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