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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福建安裕丰汽车驾训有限公司-福州

我于11月份在连江县禹洲剑桥学苑购房,现在4月份已经拿到双方所签合同、银行贷款也审批开始还贷。之前所说《连江县关于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的实施意见》八、试行对购置新建商品房予以购房奖励。在我县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县财政予以购房奖励:(1)本意见实施期间在县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县财政予以购房款百分之二奖励。请问这个什么时候开始办理,在哪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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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根据《连江县关于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需求的实施方案》(连政办[2015]181号)文件规定,领取购房奖励金需等产权证办好后才可领取,具体领取奖励金材料届时可咨询房产管理交易所购房奖励窗口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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