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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一产权房,房产证上是我、我父及我老公三个人的名字。是不是这套房子三分一中二分一。

现有一产权房,房产证上是我、我父及我老公三个人的名字。现我母病故。请问:在我母的遗产中是否有这套房子分额。如果有的话,是不是这套房子三分一中二分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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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 遗产所有人去世,继承人需要凭遗嘱办理继承公证,再凭继承公证书办理继承过户,有了你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才是你的, 不办理过户,没有你名字房产证,住房产权和你没关系。 《物权法》: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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