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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问题[上海]

在2010年以妻子名义在购买89平普通住房,还剩10w公积金贷款和50万商业贷款,现在想购买第二套60-75平左右的普通住房, 请问: 1.可以以我名义使用公积金贷款吗? 2.若首套还清公积金贷款,能申请二套房攻击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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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由于公积金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当一方有公积金贷款还未结清时,另一方是不能够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如果前一套房屋的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且又符合上海市公积金贷款条件,那么再次购买本市自住的产权房是可以再次申请上海市公积金贷款的。 2、若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在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再次购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条件: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首套住房或者二套改善型住房;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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