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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过户-公用住房承租人死亡,其有当地(上海市)户口的唯一女儿申请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是

公用住房承租人死亡,其有当地(上海市)户口的唯一女儿申请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是否要提供公证处的"唯一子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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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热心网友

    租赁别人的房子,应当是与房屋所有权人之间协商定的,如果租赁合同没有到期,其继承人有权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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