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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房咨询-现有一老房,如今临街,长年失修.前段时间下雨曾引起电火,发现及时没造成压重

现有一老房,如今临街,长年失修.前段时间下雨曾引起电火,发现及时没造成压重后果.所以就自行把老房子拆了重建.5月份从亲友处借来钱搞房子,却招来了城管,规划,城建等.把已做了半腰高的新墙推了.这是我们唯一的房子,因其临街就一直在出租,我们住的是租的亲戚的旧房.房子没了,我和老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当初不懂建房法.我不知道我有土地使用证书.为何就不能建呢>如今我再要建起来.我该如何办手续,别人说要罚款,这样得罚多少呀?我们该怎么去办呀?请相关人士能给予指点.现心急如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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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来说,由于在土地使用权出租中,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承租人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取得对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一定期限使用的权利,期限通常较短,投资相对较少,方便灵活,出租人则通过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收回投资,因而土地使用权出租十分普遍,具体形式也有多种多样。如商业柜台出租、各种铺面出租和住房出租等,都包含着土地使用权的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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