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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租了一个房子的次卧,房租一个月14.

我在北京租了一个房子的次卧,房租一个月1400,对方是二房东,我们签了合同。合同规定我们每次要提前一个月交房租,一次交三个月,逾期一天收200块的滞纳金但是这个条款我们并不知道,签合同的时候房东没有提出来说,我们也没仔细看9月30号他打电话要求我们交房租,因为当时没发工资所以没有钱,就没有交,他当时也没有提起滞纳金的事情,我认为他知道我们没仔细看合同而故意没有说出来的现在他说我们晚交了8天房租要收1600的滞纳金我在网上查到他的滞纳金收取过高是不合理的,请问这个钱我是不是可以不交或者不用交这么多现在二房东说如果不交钱我们就必须搬出去,可是我是在八月底住进来的,交了两个月的房租和一个月房租的押金,所以请问他是不是没有权力要求我现在搬出去?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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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热心网友

    你好!可以不交,你和对方协商,要求重新签订协议。对方没有权利让你们搬出去。以上解答,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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