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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卖方,今年2月20日在北京链家公.

您好,我是卖方,今年2月20日在北京链家公司与买方签署二手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中介公司承诺5月25日前办结产权过户手续”。但因中介原因,到5月8日还未完成网签,从常规流程来看,5月25日前已不可能完成贷款审批和过户程序。在5月5日之前我多次询问中介如不能按期完成过户如何处理?并多次提出与买方、中介就可能的违约协商处理办法,但中介对我的要求均置之不理。中介于5月5日完成了房屋审验工作,现中介执意不经过任何协商的情况下催促我办理网签。我担心办理网签后会产生更多纠纷和法律问题,但是不配合办理网签又有可能造成我违约。请问:1、在明知对方已不可能按时履约的情况下,我该怎么处理呢?2、如果我拒绝网签,我是否会构成违约?3、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要求终止合同或对方为继续履行合同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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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9 热心网友

    可以要求对方履行义务,协商不成的可以上法院起诉要求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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