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其他 > 上海法律纠纷 > 已经签订居间合同,现理由是签订居间合同时,不愿付违约金。这合同成立吗?我能要回违约金吗?

已经签订居间合同,现理由是签订居间合同时,不愿付违约金。这合同成立吗?我能要回违约金吗?

我是购买方,已经签订居间合同,交付定金壹拾万元整,今要签订正式合同,但出售方推说父母不同意,不愿卖了。产证上有她和父母名字,现理由是签订居间合同时,父母不在场,是她代替父母签订的,不愿付违约金。我想咨询各位律师,这合同成立吗?我能要回违约金吗?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