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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纠纷-       我外婆当年留有遗嘱,以养老送终为目的,将她名下三间老房一分

       我外婆当年留有遗嘱,以养老送终为目的,将她名下三间老房一分为二,由我母亲与我小姨共同拥有。因我父亲支边在外,经老人同意将我母亲带出,并有了城镇户口,所以父母养老主要是给寄钱。外婆与小姨及她的家人一直居住在那三间老房里,直到外婆去世后许多年。02年小姨家在同村另处盖起一小楼,原老房闲置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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