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动迁房遗产问题
户口本上的人头明细如下, 动迁前:我父,我母,我(小儿子),我妻子,我女儿 (*我姐(大女儿)因出嫁,户口早迁出; 我哥(大儿子)因断绝关系,户口早迁出) 动迁后(得2套房): 房A)安置对象:我,我妻子,我女儿; 产权证:我 房B)安置对象:我父,我母;产权证:我 提问: 1.我父,我母过世后,我姐和我哥是否可得父母的遗产? 2.若能得,是何遗产?老父母的存款?或从动迁2套房中的让出所属份额? 3.从动迁2套房中的让出所属份额?具体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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