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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 [吴中区] 尹山湖碧堤雅苑前期物业费

我是吴中区尹山湖碧堤雅苑的业主,于2014年上半年买房签的购房合同,2015年底交房,2017年1月份开始装修。近期物业开始收取2017年的物业费,我得知物业针对2014年7月及之后买房的未装修未入住的可享受7折优惠,咨询了物业,物业称苏州市关于物业的折扣是2014年7月份出的规定,只有在这之后买房的才可以享受优惠,但是细则并没规定执行日期以购房合同编号来,物业称咨询过相关部门虽然文件并没有规定以合同编号来但是他们不给之前买房的优惠也是合理的。 我是2015年底才交房的,而且,我只是要求物业对我有公平的待遇,本身当初2014年上半年买房就比下半年贵了近10万,结果现在物业费比别人贵的原因竟然是因为我买房比别人早,物业最近一直打电话上来就说让我们有问题直接打12358,还说要向法院告我们。 PS:1,我们的购房合同上并没有写物业费多少钱一个平方每月;     2,物业也并未与我们签订物业协议;     3,2014年7月苏州市关于物业的文件并未说明以合同编号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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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2 热心网友

    根据苏价规字[2014]4号《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四十三条:“服务双方在本细则实施前已经依法通过协议、合同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收费等事项的,继续按原约定执行”。 此通知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同时《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或者同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协议,对前期物业服务的内容予以约定”。请网友查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时间及相关条款的约定。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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