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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积金冲贷后 还贷日的问题[上海]

我每个月还贷日应该是4号,但是办理了公积金冲贷后,每月银行的计算规则变成了每月20日还款,银行告诉了我贷款计算方式,分为以下两部分: 上月20日至上月30日   +   本月1日-本月20日    以上的两部分产生的本利合计作为了我的还款金额(和原定还款金额有一些小的差别) 但是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我公积金的账户中,余额扣光后,我就需要自己把扣除公积金账户中的还款金额的现金打进银行卡进行补充还贷,那么此时我的还贷日会变成20日还是4日? 如果是4日,我还款的金额应该怎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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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热心网友

    1、如果您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不足以归还当月的贷款本息额,那么请及时将现金存入您的还款银行卡内。 2、由于您已经申请了冲还贷委托业务,那么今后的还款日一般以冲还贷日期为准。但由于每家贷款银行处理冲还贷扣款的方式有所不同,实际的每月扣款时间请以贷款放款银行告知为准。 您可以每月初关注住房公积金网最新公告栏的“提取还贷的通知”:http:www.shgjj.comhtmlnewszxgg670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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