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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派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广州

您好,我是广州户口,我是外派深圳工作和租房,单位总部是在广州,买的是广州住房公积金,请问我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交房租吗?可以在深圳经办点提取吗?还是只能在广州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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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       申请租房提取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在租赁合同期内已到房管租赁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提取申请应在租赁合同备案之日起半年内,且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时间间隔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实行管理,即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上次提取转账时间与下次提取转账时间间隔必须为180天(含180天)以上),两次提取最长间隔不能超过一年,至租赁期满。 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③只限承租人本人提取。中心审批人员可在租赁合同期内不定期上门抽查核实职工的租房行为是否真实,不真实的取消因租该套房屋产生的提取资格。       职工以租房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满足以上条件。根据您的描述,若您租赁的房屋是深圳的,则不符合第二点的申请条件,不能以该条件申请提取。 提取业务办理场所为广州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任一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异地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http:www.gzgjj.gov.cnwebstaticcatalogscatalog_2c909efb2ce860d2012ce917776f00422c909efb2ce860d2012ce917776f0042.html 谢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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