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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第三被告 如果原告胜诉 房屋变成李某的 我的利益怎么保障?

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被告一孟XX与被告二李XX、被告二李XX与被告三曹XX房屋买卖无效,房屋登记至原告赵xx名下; 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一孟XX返还原告购房首付款人民币伍万叁仟捌佰捌拾元整(小写: 53,880.00元) 和原 告向银行支付利息人民币柒仟贰佰伍拾元柒角参分(小写: 7,250.73元),合计人民币陆万壹仟壹佰叁拾元柒角叁分(小写: 61,130.73 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2014年经张x介绍认识开始谈恋爱,2015年双方进入谈婚论嫁阶段。2015年7月份,原告为结婚准备婚房,购买了位房屋:原告一共支付购房首付款53880元,原告于2015年7月5日刷卡支付43880元,其余1万元应开发商要求,需要现金支付,其中2000元是原告前期支付的定金,8000 元是原告于2015年7月4日、2015年7月5日分4次在香河县支行自助服务区取现,2015年7月5日开发商为原告出具《收据》,金额为53880元;为购房,以原告以被告一孟XX名义贷款48万元(11万元 37万元),其中11万元是原告以被告名义向小贷公司借款,另有37万以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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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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