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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性质为管理,到了96年该厂被私人承包至今,请问我如果打官司能获得相应的补偿么,能补偿多少

本人于91年在某厂工作,工作性质为管理,当时该厂属于政府企业,到了96年该厂被私人承包至今,当时该厂并未和我签定任何劳动合同,也没有任何社会保险,本人共为该厂工作了21年,因为2014年南京青奥会,而该厂面临拆迁,而我也面临失业,请问我如果打官司能获得相应的补偿么,如果可以的话,能补偿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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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3 热心网友

    你好,可以携带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到用人单位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投诉。劳动合同法是要求用人单位给员工上保险的,公司没给买社保,你可以就这个事情提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只要你和公司形成了正式的用工关系,不管有没有合同都是他们的职工,只是有些待遇不能保证。不过,工资标准为劳动者所在地某一年(各地的具体规定不同)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或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再是劳动者的月工资或所在单位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你是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如果经过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核实取证后,你的用人单位将在你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算起,一月按两月工资支付赔偿你,而且补交没有上交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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