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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只写了夫妻中的一人姓名。这房产是一人所有还是夫妻共有?办产权转移手续时,才能办产权转移手续?

今年7月1日物权法实施后,已婚夫妻购置了一套商铺并办了房产证,房产证上可署二人姓名,但只写了夫妻中的一人姓名。请问:一、属于7月1日后购买的房子,产权证上只有一人姓名,这房产是一人所有还是夫妻共有?二、如出售这房产,办产权转移手续时,是否一定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同意,才能办产权转移手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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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5 热心网友

    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要件。如果是新房,由于存在开发商与第一手买主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一手买主可以主张在可以办理所有权登记时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您手中持有的文件,从法律上说,只是说明你对第一手买主有一个变更房屋所有权的请求权,只是一个债权关系,不是当然的物权关系。只有在房屋可以办理产权登记后,登记在您名下,才能够确保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因此,这其中可能会有开发商或者第一手买主将房屋再次转卖并给其他买主办理了所有权登记,这样您就无法取得房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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