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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房屋过户是否有效?

房子当初是爷爷买给孙子的。买房当天是请了村里的干部和爷爷的弟弟当的证明人,爷爷当着众人的面说房子是买给弟弟的,可户主上写的是爷爷的名字。买房一共花了12万,其中6万是弟弟出的,剩余6万是借的。一年后,爷爷和弟弟因为姑姑闹矛盾,弟弟离开家。爷爷就把新买的房过户给了姑姑,据说姑姑把户口迁到爷爷的村子(这样也许更有利于房子的过户吧),而且这个房子已经公正给了姑姑。可能未经过村里的证明手续,直接在镇里办理。也就是说房子的户主现在转为姑姑。可是弟弟出的6万元钱还在这个房子里。事后(房子转给姑姑后),爷爷跟外人说:当初我就把这话说出去,只要谁能帮我把这6万还上(剩余6万是借的),那六万我也不要了(弟弟出的6万元钱,可我们没有证据说是弟弟的钱,爷爷和弟弟一起生活,弟弟在自家开店做生意)。这句话在爷爷未过户房子前谁都没有听到过,而且当初买房时的公证人(村里的干部和爷爷的弟弟)并非全部知道此事。 麻烦请教各位专业人士,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能将房子要回,要不回房子,弟弟的6万元钱我们是否可以要回?如果我们有证据,爷爷是在姑姑的挑唆下,对弟弟造成极度的愤恨的情况下从而不能冷静的思考,更夸张的说,爷爷是在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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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要看买房屋的行为性质如果被定性为房屋属于买房的两个人共有,那么爷爷属于无权处分,可以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过户行为,另一种途径是,如果过户行为有效了,你可以要求爷爷赔偿,因你说叙述的情况没有突出具体问题,暂不能作出走哪个程序比较好,比如你没有阐述他们过户的原因行为产权性质买房经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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