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屋过户问题-父母3年前把有完全产权的自住房赠与给我一人并作了公证(有1个公证员签字)
父母3年前把有完全产权的自住房赠与给我一人并作了公证(有1个公证员签字)。1年前母亲去世,现我经父亲同意可以去过户吗?是否还需我的另二个兄妹同意?有人说房屋赠与未及时过户且赠与人已死亡,则赠与合同就失效了,即使是公证了的。另有人说1个公证员签字无效。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房产赠与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受赠的房产,必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和契税证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只有经变更登记手续即房屋过户的房屋赠与行为才是合法、有效的。房屋赠与手续的办理程序如下:(l)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合同;(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领取契证;(3)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房屋交付行为即赠与人将房屋交给受赠人实际占有、使用,并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