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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后的房产分割问题

父亲生前母亲买下一处房产,户名是母亲的,父亲死后母亲再婚(父亲、母亲、继父是同一单位职工)。继父有一个女儿,但离婚时判给了其前妻,和我母亲结婚前继父也买下一套房子,户名是继父的,两套房子在两位老人办理结婚登记前都还没有还清银行贷款,现在两位老人住在继父名下的房子里,但入住前的装修费是我出的,共计3万多元钱,两位老人至今已经生活了5年多。现在两位老人的单位在建盖楼房,以母亲的名义登记了一套,准备由我和老公承担偿还银行贷款的责任,而且父亲、母亲、继父由于享受国家房帖政策,父亲、母亲分别获得5万的房帖,继父则获得2万的房帖。由于我工作稳定,因此平时我对老人的照顾多于继父的女儿。我想问一问:1、两位老人再婚前各自名下的房产是否属于婚前财产,他们双方是否对对方的房产享有继承权?我和继父的女儿对这两处房产享受怎样的继承权?2、以母亲名义登记,准备由我和老公偿还贷款的房子,继父的女儿是否对房子享有权利?3、父亲、母亲、继父获得的房帖,是否属于他们的个人财产,依照法律应该怎样分割?4、由于一些原因,由我和老公偿还贷款的房子房产证现在不能变更户名,如果继父的女儿对此房子享有权利,要怎样才能把房子归在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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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9 热心网友

    你的问题比较复杂和专业;1、婚前各自名下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双方对对方的房产享有继承权;你和继父的女儿只享有自己母亲或父亲房产的继承权;2、如果房子不属于福利房,继父的女儿不享有权利;3、房帖属于个人财产,父母健在基本不用考虑分割;4、现在建的房应该不属于福利房,不必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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