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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房时,付了一万元定金,认购书上注明三日内须签商品房买卖合同,请问他们这种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

我买房时,签了认购书,付了一万元定金,认购书上注明三日内须签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我有急事一个星期都去不了,开发商说要没收我的定金,定的房子重新拿出去卖,请问他们这种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我有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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