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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上海租赁了两间小门面,签订合同时约定每间门面缴纳3000元的押金

我家在上海租赁了两间小门面,签订合同时约定每间门面缴纳3000元的押金现在终止合同会产生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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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0 热心网友

    1、双方合意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即使稍有不妥,程度也不算严重,构不上法律意义上的显失公平。2、补救的方法最好是与房东协商,协商不成你可以自己考量一下继续履行合与终止合同哪种对你有利。3、不清楚你合同上的租期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是在租期到期之前以你说的理由终止合同,则你方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赔偿房东的一些实际损失。押金应予退还,但房东可以在押金中扣除他的损失以后再退。至于损失多少,先协商,协商不成通过诉讼确定比较烦琐。另外提醒一点:最好在合同中或另外补充约定一下在出现纠纷或解除合同时,对你们的装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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