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网 > 厦门房产问答 > 您好!我2010年在农村买了一个房子、房前有2亩地园田。房子已经更名,

您好!我2010年在农村买了一个房子、房前有2亩地园田。房子已经更名,

您好!我2010年在农村买了一个房子、房前有2亩地园田。房子已经更名,没有土地使用证。园田地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期到打乱重分为止,地钱归他?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i****3 热心网友

    1、原业主在签了卖房合同生效后,再与别人签出租合同,该租赁合同无效。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由原业主负责。2、原业主跟别人签了卖房合同,但未实际生效,所有权属于原业主,再与第三人签订出租合同,该租赁合同有效。3、《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第一百五十条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