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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15年以后,女方来分割财产还可以吗_湖北恩施

男女双方在15年前已离婚,之后男方再婚,女方一直未婚,双方有一女,判男方抚养,但是女方不给,所以就一直女方再养,但是生活费,学费,医疗费等等 一直是男方支付。当时离婚时共同有一套房子,由男生得,家里财产现金由女方拿走,(当时房子只要5万块钱),这上是由双方协调好,但是没有协议。2018年女方要出国,听说这个房子还是双方的名字,所以要求来分这个房产,期间,女方一直在本地,这个房子在这15年期间也由原来的小房子经开发商还建成大房子,还建成大房子的时间也有七八年了。请问现在女方可以来分这个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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