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15年以后,女方来分割财产还可以吗_湖北恩施
男女双方在15年前已离婚,之后男方再婚,女方一直未婚,双方有一女,判男方抚养,但是女方不给,所以就一直女方再养,但是生活费,学费,医疗费等等 一直是男方支付。当时离婚时共同有一套房子,由男生得,家里财产现金由女方拿走,(当时房子只要5万块钱),这上是由双方协调好,但是没有协议。2018年女方要出国,听说这个房子还是双方的名字,所以要求来分这个房产,期间,女方一直在本地,这个房子在这15年期间也由原来的小房子经开发商还建成大房子,还建成大房子的时间也有七八年了。请问现在女方可以来分这个房子吗
全部1个回答
-
您可以做一个确权之
相关问题
-
我名下有房贷,我和老婆离婚,把房子给她,一年后买房算首套吗?首付比例?
答: 根据目前最新政策,可以是首套购房
-
黔东南州离婚多久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答: 离婚第二天就可以用公积金了
-
离婚以后夫妻双方的房产,卖房子需要缴纳什么费用
答: 卖了分钱就好,如果夫妻都是家庭唯一住房,个税都不需要
-
【奉馨苑】 离婚证行吗?
答: 您好,目前离婚三年内是不行的
-
【吾悦和府】 没离婚分居可以买吗
答: 你好,可以的,可以只写您的名字的
-
房产证去名(离婚)的流程是什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