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产网 > 深圳房产问答 > 深圳其他 > 深圳装修 > 购房合同中未写要缴纳公共维修基金,现在开发商又要收取这笔费用该怎么办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购房合同中未写要缴纳公共维修基金,现在开发商又要收取这笔费用该怎么办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8****7 热心网友

    一般就是开发商提前预缴纳的一笔费用来的,当然以后物业可以动用作为维修费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办理新建商品住宅所有权初始登记前,将该新建商品住宅的维修基金存入专户银行。购房人应当在办理房地产权变更登记前,将所购商品住宅的维修基金存入专户银行。缴纳标准:(一)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交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交纳。(二)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交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交纳。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