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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咨询:立德绿筑商务广场成立业委会事宜

科技城立德绿筑商务广场,其中:商铺+公寓,建筑面积为40015.85㎡;共709户。 开发商自持17369.48㎡。(未售) 地下室13055.85㎡。(未售) 总建筑面积合计70405.18㎡。 已售:商铺+公寓面积共 29133.67㎡。(已售约为可售面积的72%) 已售共549户,交房共450户,目前公寓入住户约136户。 2016年1月份交房。 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苏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两者在内容上存些许差异, 社区领导告知,我市参照省条例执行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标准。 问题1:什么样的情况参照省条例执行?什么样的情况参照市条例执行? 问题2:参照省条例第十三条,本小区成立业委会的总面积要求中是否包含开发商自持面积? 麻烦请告知应以上述哪一个数据作为总面积要求! 问题3:因有开发商自持面积,在选举业委会中开发商是否有业委会成员的名额? 问题4:业委会选举投票时有效投票数是什么样的规则? 烦请根据上述数据说明,需要多少户数多少面积的投票可记为有效选举。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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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8 热心网友

    网友 您好!《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在成立业委会参考指导文件时遇两者有差异之处请以省条例为准。关于面积认定请筹备组与开发公司按照以下原则核定:1、开发公司自持不销售的应计算在销售并交付面积里2、所有的面积都是指的不动产登记的面积,公共部位、地下车库等都不计算在里面。建议将开发公司列入业委会候选名单,由业主(代表)按程序投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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