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产网 > 成都房产问答 > 郑东新区开发让我一无所有

郑东新区开发让我一无所有

我是郑州市金水区祭城镇祭城村的失地农民。一个普通农村妇女 2001年3月,我与郑州市常砦村的李x结婚,但婚后由于感情不和一年后又于2002年8月离婚,离婚后我又回到祭城村于我妈妈一起生活,但户口并没有随即迁回,直至2004年底,李x说要再婚,让我把户口迁走,这时我才与2005年2月将户口迁回祭城村 2005年由于郑东新区的开发,我村也被拆迁。拆迁安置协议下发后,我却发现在我家的拆迁兑付人数上没有我,我找村委了解情况,他们说想我不符合规定,我看到他们给我的那份文件这样规定:除本村常驻固定户口外准予安置的有5种人(2002年7月-2005年4月之间户口迁入本村的新婚、新生儿入户、学生分配、军转、两劳释放人员)。很显然我不在其列,我不明白为什么将我排除在外。我问村里,我是离婚后回迁的,现在常砦村已没有我任何待遇,祭城村也不给我任何待遇,那我该怎么办?村委说我属于特殊情况需两委(村委和组委)研究后决定。这时我看到文件中有这么一条:情况特殊的交由两委研究后决定。 2005年11月的一天,我再次来到村委办公室,村委领导说经过两委研究决定同意给我兑付,并给我一张有两委相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你的情况的确令人同情,你可凭两委会干部给你签字的证明向法院起诉。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