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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06年年底,我妻子将我名下的一处房产卖掉,虽然我没有证据证明我不知情,但是签字时我没有到场没有书面委托,房权怔土地证都已交给对方.后来由于对方在没有告知我的情况下半

06年年底,我妻子将我名下的一处房产卖掉,虽然我没有证据证明我不知情,但是签字时我没有到场没有书面委托,房权怔土地证都已交给对方.后来由于对方在没有告知我的情况下半场擅自将我这所房屋墙角外的树木砍伐.其中有一棵名贵树.当时合同书并未对树木有交代.对方也一直未来办理过户手续.现在我想通过法律手段要回房子,是否因为对方是善意购买人,现在也已各自履行合同,能否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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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7 热心网友

    按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在没有证据证明你是不知情的,或者对方有理由相信你是知情的,并且支付了相应价款,也就是说对方是善意的,该协议是有效的。但是,由于房屋没有过户登记,按照物权法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并且房屋产权人是你的名字,对方应当知道这是共同财产,因此你可以要求确认该房屋买卖协议是无效的。此外,房屋外的树木属于你,对方私自砍伐,你有权对此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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