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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户口是2010年迁入枝江市的,之前有一套住房已经卖了,现在没有房子,请问我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我的户口是2010年迁入枝江市的,之前有一套住房已经卖了,现在没有房子,我和儿子两人是租房住(20平米)。请问我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谢谢!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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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3 热心网友

    这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您这边家里几口人呢,年收入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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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7 热心网友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二)申请家庭上一年度家庭年收入的标准为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22700元,2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36300元,3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45300元,4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52900元,5人及以上家庭年收入低于60000元;(三)申请家庭资产总额为1人户家庭低于24万元,2人户家庭低于27万元,3人户家庭低于36万元,4人户家庭低于45万元,5人户以上家庭低于48万元;(四)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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