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上停车位所有权,使用权应该属于谁? 现在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吗,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这要看小区地上停车位设置的不同情况而定:例如有的小区是停车位不足由绿地改建的;有的是一开始就由开发商报建的固定车位;其实在我国整个的土地所有权都是国家所有,我们都是只有使用权;包括私有住宅;小区地面车位位置使用权其实是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由物业公司负责执行日常的管理;如果您觉得收费过高或者是车位的分配不合理可以提请业主委员会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商讨审议新的方案来执行当然要有过半数以上的业主同意。一般来讲小区的地上车位都是委托物业公司管理分配收费;先到先得;随着物价和管理成本的加大有些物业公司也会提高小区地面车位的收费;请您结合本小区的档次和当地的车位的收费和邻近小区车位收费的标准作以参考。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