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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公司与我女儿签订了二间房屋的住宅租赁合同,承租人都是我女儿。我可以要求将自己居住的102室承租人变更为自己吗?

我和女儿因拆迁搬入了大兴某小区的101、102室。拆迁公司与我女儿签订了二间房屋的住宅租赁合同,承租人都是我女儿。请问,我可以要求将自己居住的102室承租人变更为自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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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热心网友

    合同是有3份的 并且租房合同他们也会去房产交易中心做备案的,可以找房介租赁公司开具房屋租赁合同丢失证明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指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制度。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为了对房屋租赁双方的租赁行为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房屋租赁合同并非都需要进行登记备案,需要根据房屋性质的不同分情况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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