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网 > 厦门房产问答 > 厦门其他 > 厦门法律纠纷 > 我购买的楼盘按合同应在2008年02月交房后一年(2009年02月)就拿房屋产权证,开发商则要求我通过法律的程序办理

我购买的楼盘按合同应在2008年02月交房后一年(2009年02月)就拿房屋产权证,开发商则要求我通过法律的程序办理

您好!我购买的楼盘按合同应在2008年02月交房后一年(2009年02月)就拿房屋产权证,但开发商无故竟推迟到了2009年的9月16号,按照合同应按购房总额0.003每天的赔付,当我要求赔付时,开发商则要求我通过法律的程序办理,请问:我该怎样办理。 谢谢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