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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我们准备要回房子(因为房子可能要拆迁)(李某由于已有一处房基地,要求法院判定两起买卖合同无效

律师好: 我家在平谷区,于1995年从农村搬到城区户口也转到城区。在2002年把老家农村的房子以1.8万元卖给北京市海淀区的居民孙某,08年我们准备要回房子(因为房子可能要拆迁)经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直至09年9月孙某将房子以10万元转卖给了本村居民李某。(李某由于已有一处房基地,且一儿子,故村委会没允许他们的买卖,可他们私下做了交易。)我们知情后准备起诉孙某与李某,要求法院判定两起买卖合同无效,返还房屋。您看这个案子我们占有多大的优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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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3 热心网友

    买卖合同特征:   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5.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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