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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潞东里甲1号(西潞大厦)物业公司乱收费,停车费一个月一涨价!谁给的权力呀?[北京]

我们是西潞东里甲1号的住户,2007年入住,车辆免费停放在楼前。2007年下半年,物业公司公布地下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每月200元,趸交每年优惠一个月。   之后,由于大多数业主选择了地上停车,物业公司的地下停车场经营惨淡。 2008年春节后,物业公司贴出告示:为了消防安全,地面划出消防通道。随后,物业公司安装上了隔离墩和铁链,地上停车位减少,业主们开始把车挤在消防通道外。  2008年6月,物业公司贴出告示:地下停车场收费涨至每月250元,趸交每年优惠一个月。之后一个月里,地下停车场还是经营不好,业主们忍气吞声,有的把车被迫停在消防通道,有的见缝就钻。  事情还没有完,2008年7月4日,物业又贴出告示:地面停车位开始加锁收费,每月150元,地下停车场上调到每月260元,自2008年8月1日实行。这不是和全体业主叫板吗?不是在逼着大家交钱吗?  请问:  1、谁给的物业公司的权力收地面停车费?(我们在物业公司里看到了一个地面停车场的许可怔,发证机关是北京房山运输管理局,这个单位在那里呀?)  2、谁给的物业公司的权力在一个月时间内地下停车费就可以涨价?  3、没有经过业主大会同意,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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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西潞大厦物业公司乱收停车费情况的回复 居民:您好!经调查:该小区地下停车场是经过区市政管委备案的正规停车场,收费依据是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收)字〔2002〕194号文件,其地下临时停车收费标准已经过城建委核准,地下停车场按月、按年租用停车位属于实行市场调节价,已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进行了约定(标准为200元月.辆,2400元年.辆),该小区地上停车场正在审批当中。鉴于上述情况:城建委已责令该小区地上停车在没有审批的情况下不得收取停车费,待停车场审批后要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费。考虑到地下停车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如需变动须经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部门协商制定,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因此,城建委建议该小区地下停车收费在未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协议的情况下,仍按原标准200元月.辆或2400元年.辆收取。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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