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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根据有关规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如何取得经营资质开展业务?[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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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和三级暂定资质由申报单位或个人根据机构设立相关规定,提出设立机构申请并报市行政服务大厅局审批办进行审核批准。 房地产估价机构二级由申报单位或个人根据机构设立相关规定,提出设立机构申请并先行报市行政服务大厅局审批办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由申请单位直接向省建设厅申请,经省厅审核合格后发给执业资格合格证书,要求在我市开展评估业务需到土地局报请备案。 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资质需经土地局、省厅初审后报建设部批准,要求在我市开展评估业务需到市行政服务大厅土地局审批办报请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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