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产网 > 青岛房产问答 > 青岛买房 > 青岛购房建议 > 母亲有2015年经适房一套想在有生之年,过户给某个子女,请问怎样办理?母亲有多个子女,父亲已去世多年。母亲只跟一个子女生活,其他子女没有来往。[青岛]

母亲有2015年经适房一套想在有生之年,过户给某个子女,请问怎样办理?母亲有多个子女,父亲已去世多年。母亲只跟一个子女生活,其他子女没有来往。[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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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青岛市内不同时期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规定不同,2005年1月1日以后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自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10年后才能上市交易;2009年1月20日后颁发《预售许可证》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自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后才能上市交易。您的母亲可以在不动产具备上市交易条件后,通过二手房买卖或赠与的方式到不动产所在区的登记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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