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网 > 重庆房产问答 > 重庆贷款 > 重庆融资商贷 > 夫妻一方婚前房屋商贷,另一方公积金还贷_重庆

夫妻一方婚前房屋商贷,另一方公积金还贷_重庆

我在省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结婚前,我和老婆分别购入一套住房。我的那套是全款付,并且提取过一次公积金;老婆那套是商贷。请问一下,这种情况在不改变房屋所有人的情况下,婚后是否可以提取我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另一方的还贷?谢谢!如果可以,可否提示一下需要怎样的手续?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